在職博士招生網報道:2015年7月20日,北京工商大學經濟學院洪濤教授在中國社科院移動互聯網與電子商務高級課程春季班上,給與會的同學們分享了電子商務立法以及網絡監管的最新觀點。
謝教授認為,我國處于電子商務發展初級階段,傳統的貿易方式與電子商務形式將長期共存,而傳統立法中關于貿易的有關法律條文對網上交易帶來的不相一致的問題,同時又派生出許多不相適應的地方。因此,一方面要完善電子合同等立法,另一方面要考慮到電子商務中出現的新情況,如移動商務知識產權保護、電子商務隱私保護等,對傳統立法做必要的修改。
電子商務的立法確立了數字簽名的法律效力和電子認證機構的地位,并以此來確認交易當事人的身份。因此,以數字簽名鑒別交易當事人身份與文件歸屬以及以認證機構的認證鑒別密匙及其持有人的可信度問題成為關鍵。從移動電子商務的網絡結構分析,有可能遭受攻擊的地方主要有:移動終端與交換中心之間的空中接口、移動網關與應用服務提供商之間的傳輸網絡。一方面雖然GSM采用了比較先進的加密技術,可是由于移動通信的固有特點,手機與基站之間的空中無線接口是開放的,這給破譯網絡通訊密碼提供了機會。另一方面在移動通信系統中,移動用戶與網絡之間不像固定電話那樣存在固定的物理連接,商家如何確認用戶的合法身份,如何防止用戶否認已經發生的商務行為,都是急需解決的安全問題。移動網關一般是實現信息格式的轉換,但也有的移動網關(如WAP網關)對信息進行加解密處理,因而整個移動電子商務的安全鏈條就存在安全斷點。如何解決好移動支付的安全問題,并且通過宣傳培養用戶通過移動終端進行消費的信心,是決定移動電子商務下一步發展的關鍵。
我國網絡商品交易監管,以網絡技術為依托,以網絡信息技術為手段,實現全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對網絡商品交易行為聯網一體化監管。實施過程中,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中國人民銀行、證監會、質監委、商務部等部門共同監管和規范網絡主體準入、網絡經營行為,維護網絡市場秩序。但是,對于網絡證券期貨交易的法律問題,謝教授認為,目前我國沒有《網絡證券交易法》,只有證監會頒布的《網上證券委托暫行管理辦法》?;诰W絡系統內在的脆弱性、對網站管理的麻痹、不正確的安全策略和安全機制以及缺乏先進的網絡安全技術等原因,網絡黑客(Hackers)對互聯網的攻擊越來越猛烈,網站遭受破壞的事例不勝枚舉。
“證券業作為一個開放的、社會化的行業,其安全關系著國家和投資者等多方面的利益。如果在線證券交易系統因遭受黑客攻擊而被破壞,受到影響的將不僅僅是幾個投資者,而可能是一個國家整個的金融體系。因此,建議對網上證券委托進行了相對嚴格的法律規制”謝教授稱。